2017年4月12日 星期三

狄克探案(三)[壹]


特別鳴謝:雪美美製作精美圖片

學文文學館(出品社)《網路創作十載情—紀念回顧展》

原作發表日期: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(三)陰
原作創作日期: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(二)晴


(中篇)偵探推理小說—狄克探案系列
《狄克探案(第三輯)天生復仇【壹】》本故事純屬虛構


第一部:〈法網難逃〉

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    下午三時正
高等法院第二法庭內: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法庭女秘書朗聲道:「檔案編號:HC/120/2001,男被告:天生集團主席—蔣天生涉嫌殺害男死者:廣生集團主席—張廣生及其妻子李婉儀,女死者:天生集團副主席—程如月,被控謀殺罪名。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下午三時正,於香港高等法院第二法庭提堂,被告否認控罪。」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律政署主控官龍威開始作出盤問:「男被告蔣天生,被控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,企圖利用玄學風水佈局,導致男死者張廣生及女死者李婉儀,暴斃於港島區炮台山道十五號龍圖閣內。同月二十四日,用同樣手法迫害女死者程如月,令她自二十樓寓所的窗戶跳樓身亡。從種種跡象顯而易見是早有預謀的謀殺案,你是如何殺害案中三名死者,當著法官及各位陪審員面前,講述你行兇的經過。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蔣天生冷笑數聲用不屑的眼光盯緊主控官,慷慨激昂地辯解說:「主控官先生,中國玄學風水,從古代流傳至今,大概有數千年的歷史。它是您信則有,不信則無的學說,更何況風水玄學,從來教導人們趨吉避凶,何曾聽說過利用它來殺害別人。你這番危言聳聽的言論,簡直駭人聽聞。還有案發當天我有不在場證據,試問我怎樣殺害三名死者呢?」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法官閣下,本人呈交由警方提供的呈堂證物,錄音筆一支。裡面記錄被告坦然承認自己犯下所有罪行的聲音,請聽聽。」主控官向法官提出這樣的建議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法官接納主控官的建議,徐徐按下錄音筆的播放鍵,播出被告蔣天生的聲音:「大哥大嫂!相信你們也意料不到會在這種情況下相見吧!哈哈!……」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法官閣下!由此可見,被告蔣天生運用他對玄學博學的知識,設計陷害案中三名死者,令他們死於非命不得善終。這等殘酷的手法,比親手殺害他們更為兇殘,雖則被告口口聲聲說,案發當天有不在場證據,難道科學無法解釋與證實的東西,就不能定他的罪嗎?」主控官對法官力陳箇中利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辯護律師龐立德疾言厲色抗辯道:「法官大人,反對控方律師在沒有人證、真憑實據的情形下,單憑警方匿藏在張家祖墳的草叢中,偷錄我當事人自言自語的聲音,便說他處心積慮,企圖利用風水佈局殺害案中三名死者,是一項極之嚴重的指控。對於我當事人來說有欠公允,因為在命案發生當天,他有強而有力的不在場證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換句話說,案中男死者張廣生是他同父異母的親兄長,女死者李婉儀是他嫂子,也絕不構成殺害他們的動機。而另一名女死者程如月,是我當事人的得力助手,在她的協助下《天生集團》的業績才可蒸蒸日上。兩年後晉升為副主席,更沒有殺害她的理由。所謂風水設局殺人乃是無稽之談,我懇請法官大人撤銷此錄音筆為呈堂證物。」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主審法官李鐵堅對辯護律師說:「反對無效!本席不能撤銷由控方律師提交的錄音筆作呈堂證物,此案疑點重重、錯綜複雜,是一宗不能以科學角度探討的離奇命案。而此錄音筆內,記錄被告的聲音,經過科學鑑定,未經任何先進電腦科技剪接加工,它是本案唯一的證物。」


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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